首页 政策速递 常见问题 移动下载 联系我们 法规库

目录导航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值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Copyright © https://www.hqj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恒企网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