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关于工会协助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意见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党和工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臂理工会干部的任务
?I、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列入同级党委管理范围的工会干部。
?2、对所属工会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并对这些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奖励向同级党委和有关都门提出负责的建议和意见。
?3、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会进行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
?4、有计划地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5、经常了解工会干部的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6、定期分析和掌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提出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协助同级党委做好考察了解和培养教育同级党委管理的工会后备干部的工作。
?7、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会干部进行奖励和表彰,树立典型,推广先进。
?二、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范围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本着“一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级工会的协管范围如下:
?1、市(县)、区、局(公司)工会正副主席(主任)和市直属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市总工会协管。
?2、市内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单位所在的区、局(公司)工会协管。
?3、市(县)所属乡镇工会、系统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市(县)总工会协管。
?4、市(县)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正副主席由单位所在的系统、乡镇工会协管。
?5、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其工会干部由上一级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换届过程中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程序
?l、任期届满的工会组织,应按期召开会员大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应事先征得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2、工会正副主席候选人建议名单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党委,同时报上一级工会。
?3、上一级工会及时将工会正副主席人选的意见和建议报同级党委。
?4、选举结果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报上一级工会,由上一级工会发文公布,并抄送同级党委。
?四、任期内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程序任期内各级工会正副主席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需调动时,应按法定的民主程序进行:
?1、同级党组织提议;
?2、事先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
?3、召开工会委员扩大会议或会员代表会议,根据党委提议进行讨论并民主选举;
?4、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任免。
?各级党组织应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需要选配工会干部,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应按同级副职的要求配备,是党员的符合条件的应进同级党委班子,专职工会副主席应按中层正职的要求选配。
?五、认真做好各级工会协助同级党委管理工会干部的工作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是党的干部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各级工会必须按照这一原则协助党委管理好工会干部。同时由于各级工会的领导干部都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在工会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时,必须遵循《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
?2、工会协管干部主要是做好工会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考察了解工作。考察了解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基础。工会必须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向党委提出负责的建议,协助党委正确地选择干部,合理地配备和使用干部,做到知人善任。各级工会的干部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进行这项工作,定期进行系统考察。
?3、各级党委要支持工会开展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重视协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4、各级工会必须与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协商制度,对考察了解的工会干部的情况经常地与干部主管部门通气,主动提出对工会干部任免、调整、奖惩方面的建议等。
?5、各级党委在调整、选配工会主要领导干部时,应充分听取上一级工会的意见。
?6、各级工会要把协管工会干部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一项工作抓起来。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会干部工作。要选配党性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的干部做这项工作。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