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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关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903号)规定,同意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分支机构提取2545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南京北门桥路营业部可按规定上交总机构管理费65万元,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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