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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汇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