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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国税局、南京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计经局、财政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转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苏经贸资源[2004]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提出,以便向国家和省有关方面反映,以利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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