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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冀国税函[2004]251号)要求,同意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03年度向其所属企业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六处收取总机构管理费16万元,其中集团公司收取4万元;总公司收取12万元。所属企业在标准以内上缴的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六月七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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