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请示》(通国税发[2004]61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4]780号批复如下:
?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1994年在江苏启东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润滑油、防锈油、防锈脂、防锈蜡、纤维加工用油剂及添加剂,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新材料”中“表面活性剂”(序号:060311)产品领域。该公司2003年度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启东尤希路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