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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按照要求自行印制。
?附件:1、《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
?2、《出口企业退(免)税变更认定申请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