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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5]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地在4月28日前将本地执行情况书面报告省局征管处,对逾期未报送或未严格执行该项规定的地区,省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