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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加强培训纳税评估是当前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更是一项政策业务强,技术层面复杂的管理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充分认识,同时加强对《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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