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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 2 号——投资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按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形成的债权或股权投资。 第三条 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取得的除短期投资以外的债权和股权性质的投资。 第四条 政府会计主体外币投资的折算,适用其他相关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章 短期投资 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