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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0号中澳双方税务主管当局代表经过协商,同意将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加的矿产资源租赁税(Mineral Resource Rent
Tax)。该税种是澳大利亚根据其国内相关法案设立,以铁矿石项目和煤矿项目取得的利润为征税对象,与中澳税收协定税种范围条款澳方所列的石油资源租赁税实质相同。本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4月26日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