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速递 常见问题 移动下载 联系我们 法规库

目录导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洋工程结构物退税问题的批复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国税函〔2005〕721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海洋工程结构物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鲁国税发〔2005〕56号)收悉。经商财政部,批复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出台的目的,是解决国内造船企业困难,使其内销的储油轮等享受与进口同类产品增值税免税的同等政策,而不是指全部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因此,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海上建设工程海底输油管线工程,不能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Copyright © https://www.hqj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恒企网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