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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财税〔2004〕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恢复桐木板材的出口退税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税号为44079920的桐木板材,出口退税率为13%。二、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特此通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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