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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套设备及大型机电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国税函〔2004〕102号××国家税务局:关于你局要求对所上报的成套设备及大型机电产品按调整出口退税率前的退税率办理退税的问题,经商财政部同意,现批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以下简称22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你局上报的××公司等出口的××成套设备和大型机电产品(见附件1),基本符合222号文件的规定,总局原则同意按调整出口退税率前的退税率办理退税。对××公司出口的××等货物(见附件2),不符合222号文件的规定,应按调整出口退税率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