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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打造开放包容、良性竞争的增值税发票服务生态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9〕84号)文件要求,现将《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予以发布(详见附件),自2019年6月30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附件: 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