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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辽宁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开具系统升级的公告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为了向您提供一体化的网上办税体验,解决辽宁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开具系统(以下简称“老网票”)长期存在的库存不能同步、验旧传递单不能同步、运维咨询等问题,辽宁省国税局决定于2017年9月15日推出网上办税服务厅普通发票开具模块(以下简称“新网票”)。具体通知如下:一、下载方式(一)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动升级后,点击普通发票开具即可;(二)分开票员需要单独下载网票客户端,用分开票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地址为:http://cdn.tax.ln.cn/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exe。(三)操作手册的下载地址:http://cdn.tax.ln.cn/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doc。二、注意事项(一)两套网票暂时并行,只能二选一,不可同时使用。(二)老网票纳税人切换到新网票时,需先将老网票库存清空(开具验旧或空白异常缴销),纳税人再次领用发票后,在新网票登录开具。(三)您首次登录新网票即可自动开户,不需要税务部门为您手工开户。(四)企业的主开票员可通过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普通发票开具”模块,根据提示下载安装,并直接进入新网票进行开票。(五)企业的主开票员可在【开票员管理】模块设置分开票员,分开票员开票时需要单独下载“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客户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六)您在使用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拨打4000110088进行咨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附件一: 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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