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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逐步扩大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的通告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快税收诚信体系建设,保护诚实守信纳税人和办税人员、特定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利益,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展涉税违法活动,我省将逐步扩大实名办税业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目前,我省实名办税业务范围已扩大至105项,预计至202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税服务厅前台所有依申请业务都将列入实名办税业务范围,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必须通过实名登录后才能办理涉税业务。二、请尚未进行实名采集的办税人员和特定法定代表人,利用2019年8月-2020年2月,避免在全部业务纳入实名办税业务范围后影响您的正常办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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