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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事项的通告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局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将于2月1日正式上线整合后的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逐步整合了原地税税种申报等业务,原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扣缴系统已下线停用。为快速准确高效地帮助纳税人在二月征期开展各项涉税业务。现将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功能通告如下:
一、可申报的税(费)种
序号可申报税(费)种备注
1增值税
2消费税
3企业所得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
6房产税
7印花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
9土地增值税
10车船税该功能使用对象为企业纳税人
11耕地占用税
12烟叶税
13环境保护税
14教育费附加
15地方教育附加
16非税 收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17文化事业建设费
1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20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1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22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
23其他利息收入
24土地复垦费
2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2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27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28产权转让收入
29清算收入
30上缴财政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3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32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33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34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35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以上税(费)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二、暂时无法申报的税(费)种
车辆购置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暂时无法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全国规范版)办理。车辆购置税和契税请各位纳税人携相关材料至办税服务厅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办理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请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进行申报。
三、常见问题解答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注意事项及热点问题解答见附件。若在电子税务局使用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4006012366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