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速递 常见问题 移动下载 联系我们 法规库

目录导航

关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0]36号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为支持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顺利举办,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在2020年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限额内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二、附件所列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确定。三、对展期内销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Copyright © https://www.hqj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恒企网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