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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第二条
税种范围一、本协定适用的现行税种是:(一)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根据巴布亚新几内亚法律征收的所得税。(以下简称“巴布亚新几内亚税收”)(二)在中国: 1.个人所得税;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3.地方所得税。(以下简称“中国税收”)二、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缔约国各方征收的属于增加或者代替第一款所列现行税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