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愿意缔结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人的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 税种范围
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本协定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1.个人所得税;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所得税);
3.外国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所得税)。
(以下简称“中国税收”)
(二)在马来西亚:
1.所得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