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速递 常见问题 移动下载 联系我们 法规库

目录导航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深证上〔2020〕78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795号)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1.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说明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的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1月7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Copyright © https://www.hqj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恒企网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