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关于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府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提出明确要求。现将近期省级落实情况通报如下:一、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截至2020年8月6日,我省省级预算单位在国家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预留份额4512.59万元,已完成交易额490.88万元,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采购农副产品250.41万元。在832平台采购额排名前十位的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分别是:1.省监狱管理局(107.41万元);2.省教育厅(102.77万元);3.省中医药管理局(33.25万元);4.省交通运输厅(31.97万元);5.省卫生健康委员会(30.4万元);6.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4.3万元);7.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6.03万元);8.省财政厅(15.38万元);9.省委办公厅(10.92万元);10.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04万元)。已填报预留份额但在832平台采购额为0的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包括:1.省委党校;2.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4.省高级人民法院;5.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6.省专用通信局;7.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8.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10.省社会主义学院;11.省红十字会;12.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13.省农业农村厅;14.省政协办公厅;15.省作家协会;16.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7.省总工会;18.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9.省民政厅。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目前,省统计局、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苏省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档案馆、省广播电视总台、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7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尚未启动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二是采购进度偏慢。截至8月6日,省级预算单位共预留4512.59万元,在832平台和网上商城实际采购490.88万元和250.41万元,分别完成全年总任务的10.88%和5.55%。三、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解决好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卖难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战疫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未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和交易账号开通工作的,应尽快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所属预算单位于9月1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无食堂预算单位可直接注明无食堂,无需预留份额)。已填报预留份额并开通交易账号的,应督促所属单位通过832平台加大力度采购贫困地区滞销农副产品,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货款,鼓励通过平台线上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等线下方式付款的应及时上传支付凭证。请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府扶贫办按月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向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报告。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