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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1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在黑龙江省辖区内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外省设立的分、子公司); (二)在黑龙江省辖区内合并新设、分立新设未满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评价方法 采用平均值比较法。 三、评价指标 年业务收入指标、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资产评估师年人均收入指标、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年限指标、人才培养指标、执业质量指标、行业贡献指标。 四、评价时间 第一阶段:材料申报2019年6月24日至7月5日; 第二阶段:材料审核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 五、申报材料 (一)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附件1); (二)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附件2); (三)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附件3); (四)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附件4); (五)承诺书(附件8); (六)奖惩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其它事项 (一)评价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二)上述材料纸质版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于2019年7月5日前上报到省评协会员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未上报视为主动放弃。 (三)各资产评估机构填写附件2至附件4时,应对应参照附件5至附件7所列举的内容填写。 (四)核实汇总后,省评协将按照综合得分评定等级,并在省评协官网上公告结果。 联系人:王子扬;联系电话:0451-84280106; 联系邮箱:hashyb@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506室。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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