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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鞍山市创业企业协会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市2019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并予以公布。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及时办理相关免税事宜、并严格区分其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财税部门反馈。鞍山市财政局税政科2020年12月30日